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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资本》书评:军争的背后,货币政策造成的秦亡汉兴|文史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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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资本》书评:军争的背后,货币政策造成的秦亡汉兴|文史宴

总结秦朝速亡的原因时,贾谊在《过秦论》里说过一句很经典的结论,“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换成大白话来说,就是得罪人太多,就容易完蛋。倘若用《青铜资本》的角度来看,秦国也没少在货币层面上得罪人。说秦制的核心是切割,把社会、共同体、人和货币都进行切割,就是指秦国在周制亲亲-尊尊的基础上,进一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连旧的伦理和血缘约束都突破了。原本应该有机形成的社会和共同体,应该人格完整的个体,应该功能完整的货币,都被阉割了,留下来能被秦国承认的部分,都是有利于被秦国攫取利益的。原本相对正常的社会里,金、铜、布三种货币,其功能会有一定重叠,然后相互重叠的部分,会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淘汰不适合的币种。好比把不同密度的液体加在一个容器里,逐渐形成分层。在老秦人的制度里,黄金就是上层用来保值,限制流通的战略资源,铜钱和布帛都完全由朝廷自己定价,而无视社会运行的情况。围绕自己铸造、自己定价的货币搞流通和回笼。好比老秦人事先根据自己的权力结构,做好了一套框架,再往框架里塞货币。这时候货币跟被裁剪的植物一样,适合框架的留下来,不适合的予以否认和切除,不可能像正常社会那样互相融合或淘汰。货币就这样被改造成完全的工具。官方货币本来是权力符号,完全的工具更是一元权力符号的彻底化。人作为货币流通的载体,也成为权力符号推广的载体,所以会有看上去是为自己逐利,实际上是替秦国朝廷当人肉电池的刑徒。共同体是这样的人的集合,所以会有编户齐民。社会是这样的人、货币和共同体的集合。这样的秦国,可以说是集权意志的极端体现,任何社会元素都需要被自己改造过,最大程度有利于自己,并且可控制,才得以被承认。另一方面,是集权效率低能的反映。权力本质上是需要利益兑换的游戏。王朝不愿兑换利益,对社会元素认可度低,社会对王朝的认可度也低。按秦国朝廷意志定价的秦半两,哪怕强制百姓使用,依然不能有效流通,民间纷纷进行减重盗铸,造成财政虚弱,连镇压反抗的力量都不能组建起来。说明,秦朝从人到货币,得罪了个遍。何谓自律性从边际效用的角度说,货币价值是主观决定的。所以同样的货币在不同人群中使用,会产生价值差异。这是自律性的源头。人是货币推广的载体,反过来说,自律性就是人对货币态度的载体。理论上说,假如5公斤大米和1瓶红酒可以对等兑换,而且价格都为5美元,那么,5美元=5公斤大米=1瓶红酒。但实际上,在交易中,5美元能买5公斤大米的同时,不一定能买到1瓶红酒,反之亦然。一般来说,引起这种现象,是由于对不同的交易物资(大米、红酒等)的定价,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地区、政权主导者)。如果往里面继续添加变动要素,比如通货从单一货币增加为不同货币,那么不同货币的汇率与不同的交易物资价格,会不停浮动。假设10英镑能换1瓶英国产的红酒,1英镑能兑1.5美元,当这些红酒拿到北美后,10英镑的红酒价格,往往就不是按15美元售出。这里面会出现差异,除了一般意义上运输、时间、人力成本的影响,还在于英国出产的红酒,其价格与英国当地市场的消费水平、流通情况相关,而来到北美,又会随着当地市场的情况发生价格变动。所以英国和北美之间,不同地方就会产生相应的“地区自律性”。在传统交易中,结算是通过支付实体货币来实现的。这种用来当面支付的货币,又称为手交货币。铸币方是肯定无法完全回笼实体货币的。如果地区之间差异比较大,短时间内就很难形成货币价值共识。如果一个统一政权统治这样差异性比较大的区域,试图发行具有统一标准的法币,往往因为在比较发达的政权中心发行,具有较高的价值,只能在上层市场流通,而不容易为民间接受。民间会自发产生大量比较劣质的次币。价值较低,流通力强的劣币,是有能力滞留在流通领域的。在经济学上,这类“劣币取代良币”的现象,未必就是贬义词,而且尚未构成驱逐。无非是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对外来货币的适应。尤其是高昂的运送成本、小农作物收获的季节差异、租税的周期,都是影响这个适应过程的重要变量。因此,良币是几乎不可能完整铺盖在一个广域帝国,满足所有地区交易需求的。在农村市场,如果使用足值货币,经常交易不到相应的实物。主要的交易就变为以小额或零碎的货币为主。客观上来说,劣币流通本来就有必要性。当然,秦朝否决了秦半两以外的其他铜钱,又把本来已经被淘汰出货币范畴的布帛强行固定为货币,已经不仅仅是劣币良币之分可以讲明白的范畴了。汉初立国的关键高祖斩白蛇立汉,在古代帝王里也是一个偶像故事既然秦朝把所有社会元素,从人到货币都得罪了透,那么尽管汉承秦制,而且实际上算不上仁义的汉代,为什么生存了这么长时间,似乎也没那么难理解了。因为汉朝不敢得罪全部人,还在得罪人的同时拉拢人。其中一部分原因在于汉高祖刘邦。在周秦时代的政治背景,他就是个大号的异数。众所周知,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非贵族出身的皇帝。更重要的是,依靠功臣集团,刘邦塑造了另一套亲亲-尊尊逻辑的权力结构。如果说周是建立在血缘和伦理上的亲亲-尊尊,秦在血缘的基础上突破了伦理,视秦国王室外的他者为家奴,按作用和出身分亲疏,那么汉在脱离血缘纽带的同时,视功臣为同盟而非单纯的家奴,并且一定程度上重建了伦理。仅根据汉初严酷的律令和诸侯的下场,是很难推出汉室与功臣的关系演变的。反而是体现社会寻租流变的货币,更有观察意义。根据《史记 货殖列传》的记载,“秦之败也,豪杰皆争取金玉”。灭秦和楚汉战争表面上看是战国时代的重演。然而,楚汉战争只进行了三年。这个节奏之所以如此快,在于旧的战争-占领-寻租模式,已经被秦制和秦末通胀破坏。灭秦诸侯,无不是顶着饥荒和通胀在争夺天下。本质上都在掐着倒计时玩游戏。刘邦刚攻占关中粮仓时,《史记》的描述是,“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等到项羽入关,粮食立即被搜刮一空。楚汉在荥阳对峙时,当地居民“不得耕种”。刘邦的后方也不好过,窘迫之余,只得“发关中老弱未傅悉诣荥阳”(傅即服役之义,汉军窘迫,连未成年人都不得不派上战场)。项羽虽然控制战国楚魏肥田沃土,但交通要道频繁被韩信、英布、彭越等人骚扰。“汉兵盛食多,项王兵罢食绝”,绝非汉王稳坐胜局,而是两边都在掐着倒计时玩游戏,只不过先退出游戏的是项羽。因此,秦国固然很简陋,灭秦的诸侯,其实也并不怎么高明。这么一看,刘邦承秦律也好,猜忌功臣也好,汉初名宽实不宽也好,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刘邦在确定“自己人”的同时,还为“自己人”和社会之间划出了区分的界线。刘邦立汉,不仅仅是一定程度保留着分封,对于自己没有能力控制的部分,甚至没有交给同属于权贵的诸侯或功臣,而是都还给了社会。秦朝死于缺乏朝廷与社会的互认,货币发行不能建立信用,反而变为债务倒灌回笼。那么,既要统一的大帝国,又要维持统一市场,就必须支付维持市场的成本。汉高祖开始令民放铸,就是选择以利益的让步作为成本。针对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标准,汉朝做出了宽松化改革,免除了秦代既认钱重又认钱径,还执行得十分仔细的标准。高惠吕时代的简牍律令里,都出现只认钱径,不认重量的现象。12铢也好、8铢也好,外径从21mm到26mm,都称半两。官方货币做出重大让步的同时,民间自铸更是进入了狂欢,只有5分(0.5寸)的荚钱甚至比官币更活跃。尽管在汉初,这个狂欢持续了5年不到。社会却从上到下,产生了与秦代相反的剧变。汉朝不再是一个对功臣官僚以赏赐分配占主导的体系,而是默许上层通过自行寻租,与社会进行合作牟利。上层对社会态度的相对开放,使得旧日的基层官吏和豪强有利可图,恢复了依靠自身力量就能变现的渠道,这恰恰是汉代绕过西周和秦朝,回到关东周制诸侯国与社会寻租,受社会影响的路径。真正意义的货币化时代汉代在流通领域做出妥协的同时,利用流通品进行对制度的改造。如果用比较学术化的词汇来形容,那就是真正意义上“货币化”时代的到来。汉四年(前203年),初为算赋。算赋是对秦代口赋的改革,口赋又是先秦军赋的继承。顾名思义,百姓服役戍守,所需要的粮食、后勤给养开支,一部分由百姓缴纳的实物进行调配,一部分换成货币,通过收缴百姓或刑徒的赎刑钱、赀罚钱,用以支付,只有极少部分为县廷官物售卖。在汉以前,口赋意味着个体在徭役负担外,还必须缴纳钱币为军赋,满足军队和劳役开支。汉以后,徭和赋第一次合一。《二年律令》是徭役货币化的起点,开始将出钱这种行为视为服役、接受征发的范围,默许以钱代役。发传送、事委输,需要征用社会资源时,原则上允许有财产者出车、牛,有力无钱者加入劳役。这是基层官僚出身的刘邦与包括秦国王室在内所有先秦贵族的区别。如果说周秦天子生来就口衔天宪,刘邦不过是以县令之身临全国之尊,他的制度固然脱胎自秦制,对权力的思考角度却与秦王截然不同。基层官僚最关心的是统治的得与失,在攫取同时,必须考虑成本。算赋,就是通过修改律令对徭役的规定,让货币可以与具体的体力劳役换算,从而渗透进规定劳役的制度框架里。具体的算权,从中央权力末梢的县政府,下沉到豪强大族盘根错节的乡里,从西汉开始,官吏编制得以大为缩小,而且与豪强互相渗透,大大降低了统治成本。建立起算赋,也意味着真正意义上公共财政的出现。这时候的公共财政,并非以公夺私,而是协调远在王畿的朝廷与以豪强为代表的地方势力之间的关系。正因为货币化的推广,维持政权所必须的开支,可以围绕货币做文章。货币交易意味着物质交换、运输环节消耗的减少,无需在粮食、生活物资之类具体到生活习惯的环节,进行针对到个体的落实。政权运行不再需要力役钱役并重,不仅运行成本降低了,民众个体压力也减轻了。而放铸货币,加大货币实际的流通能力,避免了秦朝大量攫取财物却仍然不能有效支付,变成镇压力量的尴尬。可以说,西汉比秦国的原始秦制更遵循货币运行的规律。因此政府规模、权能缩小的同时,由于跟社会的互信程度提高,能承担的责任反而扩大了。货币化能推动很多事情发生改变。汉代重建寻租的过程,就不仅仅是周代静态的分封格局。自《二年律令》制定以后,汉惠帝在高祖的基础上进一步承认允许私人买卖田宅,佃租逐渐在基层土地蔓延开来。放宽土地交易,与土地密切相关的身份制度实质上也随着商业化而宽松。周秦以来严密的爵制,在西汉年间第一次开始贬值,自此在贬值的路上狂奔。按史记的记载,食租300户的高爵,所得不过6万钱,只靠食邑租税。贵族凭血缘决定身份,再凭身份坐领食邑得利的时代过去了。在汉代,除了本来就位高权重,起跑线领先者,大部分乡间豪强,被推动着进入以钱财谋取身份,再以身份获得钱财的循环虽然吕不韦时代的秦国就已经有以金拜爵,但只有到了汉惠帝时期,在《二年律令》允许赎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爵制的商品化才真正在制度上得到落实。高爵者既然可以赎命,那拜爵、赎轻罪的条件还要宽松得多。吕后和汉文帝的加减法不过,对于汉朝来说,货币化于生存而言,是有利有弊的。制度放松,以钱代役,民间产业形成的竞争,会导致体制内的人力耗材(刑徒)减少,汉朝从建立之初就需要思考刑徒经济解体以后,朝廷收入的问题。这是其一。其二是放铸造成的货币量增多,虽然喂饱地方豪强,降低汉王朝的统治责任,也冲击着上层权贵。按原来的收益,1户的租税200钱,随着汉初放铸造成的货币贬值,收益将逐渐缩水。汉二年放铸铜钱以后,官定物价在15年的时间里,增长了2.6倍。以交易获取利益,再取得身份,这种新的亲亲-尊尊模式,未必符合汉初食邑功臣的利益。何况,自惠帝死后,表面上诸吕专权,本质上是吕后为了维护自己没那么强大的地位,必须拉上其他功臣。在维护高惠两代与功臣共天下这条道路上,吕后表现得更积极。在经济上,吕氏必须进一步照顾诸大臣的利益。“行八铢钱”改革就再次拉高官定货币的品位。拉高货币品位,无异于再一次对诸侯列强们画大饼。在租税数目相同的情况下,收取比贬值旧币品位更高的新货币,自然拥有更多的资产和购买力。然而,货币价格上升,通货量就会迅速紧缩,如果与秦二世时的官定货币对比,高后时期的八铢钱,品位大约比秦半两还贵了接近一倍。不过哪怕如此,也没有回到秦朝的死局。朝廷已经下放了相当大的利益给地方势力,依靠调动货币品位,短时间内是很难像秦朝推行半两钱一样,逼迫这些势力严格服从新货币规则的。所以,西汉在物价管理上并无非常精细的律令进行确认,官营的刑徒经济规模继续解体,规模大不如前。这种官价上抬,反映的只是官定货币的通缩,与民间“平贾价”反映出来的市场通货情况,是不一致的。市场自律性开始体现出压过官方政策的力量。针对新发货币,民间照样会进行自发贬值,汉廷对此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实比起违规铸造劣币,真正引起汉朝警觉的是民间自铸足重的良币。此时的西汉统治者,已经认识到,劣币泛滥,虽然短时间内会逐出良币,会有可能让官府收益缩水,但不会致命。盗铸足品位的货币不同,那是釜底抽薪,是代替朝廷搞信用发行。如果地方上的信用都可以被代替,那么地方经济主导权的更替,只是时间问题。违反市场规律的行八铢钱也没有取得吕后预期的收益。货币品位拉高,则回笼数量减少,用于朝廷开支的能力也随之削弱。吕后不得不把官定货币的标准,从八分放宽到五分钱,吕氏试图通过货币升值拉拢功臣的策略宣告失败。不过,货币升值贬值,原本作为朝廷必须面对的压力,开始转移到支持高品位货币的诸侯功臣,和支持使用低品位货币交易的民间豪强,两者之间的博弈。利用官定货币和民间劣币之间的分层,制造社会割裂,在汉文帝时期进一步发扬光大。对于高惠吕来说,朝廷和诸侯、功臣是一个有如周人一样的整体,面对整个社会,有如以周治殷,自然警惕私铸,尤其是私铸良币,造成地方上官方信用流失的风险。贾山就曾向文帝提出的建议,让国家把铜山全部垄断,以便进一步控制铸币权。然而,凭“国家”的力量垄断铜山,不代表文帝的朝廷能垄断所有铜资源,而是汉初皇帝与诸侯功臣共天下,利用自己人的力量垄断的结果。更进一步说,还可能从汉初对盗铸明禁实不禁,推向汉中央和诸侯一起对抗整个民间的极端情境,这样一来,又回到秦国利用权贵垄断社会资源的老路。汉文帝深知官定货币价格与民间实际流通货币之间的差异,就算朝廷与诸侯联手,也不可能凭官方完全抑制盗铸的手段,削除这种差异。只要这种差异存在,市场必然存在劣币。更重要的是,汉文帝首先要对付的,是被高惠吕视为同盟的诸侯王。在拥有完整资源采集和铸造权力的情况下,像临淄、邯郸这样的关东大城,可以很轻易通过人力和物流的优势,超过朝廷所在的关中。除此以外,吴国和蜀郡的铜山开采量非常大,“以故无赋,国用富饶”。朝廷仅有的优势是,控制铜山的数量相对更多。这时候,假如把铸造权力进一步下放,不仅货币量会进一步加大,而且会有相当一部分货币的铸造转移到民间,脱离诸侯国的控制。毕竟,诸侯国本身也不是靠市场流通的力量积累起来的。同时,铜山作为货币铸造的源头,控制越多者,收取货币利润越多。朝廷和诸侯,又回到谁垄断资源更多的比赛。所以,哪怕放铸可能造成官方信用的流失,短期内的风险也不如来自诸侯国的竞争。并且,文帝在允许民间铸造官方货币的同时,将称钱衡打入到最基层。称钱衡是为了保证民间铸币重量必须符合标准。因为新发行的四铢钱,一改汉初按钱径的标准,改以重量为标准,是更严格的指标。要向社会推行这么严格的标准,也只能选择允许民间铸造良币,以寻求民间的合作。这样,放铸分散的只不过是铸币责任,管理上却开始集中起来。汉文帝是做加减法的高手。放铸四铢钱明显不能按自由放任来定义,放铸只能说汉文帝更好利用了民间力量的同时,还强化了朝廷和地方官僚的管理能力。因为他的目的是向全社会推广四铢钱这种良币,以进一步强化朝廷在经济层面的信用。格雷欣法则认为,劣币和良币在市场上共存时,如果良币和劣币被人为地定义为等价物,具有相同的购买力,就会出现逆淘汰。此外,还需要信息上的不对称。在交易时,劣币供应者会对良币进行刮削、裁剪等处理,再将处理过的劣币按良币价格出手,收取货币者不知道自己得到的是劣币。劣币因为其品位低劣,收取货币者也不会愿意让它在手中停留,选择按良币的价格再次出手。这样,劣币以良币的形式停留在流通市场。这种法则之所以生效,一在于支付者和收币者都希望利用劣币良币的实际价值差进行套利,形成了默契,二在于背后有权力加持,要求已经形成贬值的劣币继续按良币的价格支付,被强行维持原来的购买力水平上。劣币当良币进行购买,购买力必然缩水。真正的良币的收藏意义就大了。货币一直贬值的情况下,储存时间越久,升值越大。假设贬值时间足够长,贬值幅度足够大,一枚劣币缩水到原来良币价格的一半,这时候再有人把收藏的良币拿出来,其市面价格就相当于自身原本价格的两倍。在一起贬值的大环境里,良币会自动升值。所以,必须被驱逐,必须退出流通。然而,假如强化铸币管理,向市场投放的良币足够多的情况下,良币储存升值的预期就会下降。相当于通过提高供应量,变相降低良币的价值,削弱被驱逐的可能。为了提供铸币质量的保证,保证足够多的良币能投入市场,与放铸配套的,是相当严格的称钱衡制度,直接深入到里正,按汉律记载,“敢择轻重,衡及弗用,劾论,罚繇里家十日”,对于私自在钱币轻重做手脚的人,还奖励邻里告发。很多人认为,放铸良币=放给民间足够多的好处,让他们配合驱逐劣币。然而称钱衡的存在,否决了这种“良币驱逐劣币”并非是放任式的。虽然放铸让利的情况确实存在,然而假如不存在朝廷在重量上的严格把控,那么放铸之后出现的良币,就不仅仅是四铢半两一种了。也可以说,称钱衡极大降低了汉初朝廷所担忧的,盗铸良币危及官方信用的可能。同时还增大了制造劣币的难度和成本。就算民间铸造的货币成色不一,只要称钱衡存在,钱币重量就是绕不去的门槛。只有铸造足重的货币才能投入市场的前提下,尝试以次充好的铸币者,只能往货币里添加铁和铅之类杂料。哪怕劣币,铸造成本也提高了,相应地,利润受到压缩,劣币以次充好的情况很大程度受到了抑制。《史记 平准书》记载,“计其费不能相当,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其实,真正可以够得上长年累月都能胜任真工大奸这个级别的,恐怕只有后来的吴王刘濞了。围绕四铢半两做的算术题寻租社会的困境配合称钱衡的放铸虽然能抑制民间自发减重造成的贬值,不过,官方和民间一起投放大量良币,贬值依然是进行时。良币驱逐劣币,只不过是有效减慢了通胀。通胀进行时,汉朝的财政缩水也在进行时。因此,汉朝比之前的周秦六国,身段放得都更低,但凡能卖的,都摆上了市面。比如汉以前,基本按血缘亲疏定高低的爵制。只有秦代,低爵可以买卖,门槛却非常严格,而且爵位往往用于抵消严厉的秦律处罚,并不是真正的买卖。汉文帝以后,允许百姓入粟拜爵。通过爵位的出售,换取朝廷需要的粮食。原本国家垄断,属于禁地的山泽,在朝廷收取足够矿产税之后,也允许民间以租借的形式开采经营。从爵位到垄断资源,汉王朝什么都能出售,什么都能寻租,大量地方豪强拉入了汉朝的权力范围,几乎重塑了周朝以分封诸侯、分封畿内宗族以管理地方的体系。自此构成往后两千多年,地方基层权力与地下权力互为一体的路径。西汉王朝是西周等级压制和周制诸侯国与民间寻租的融合。为了维持王朝压制社会的权力,就必须允许体制内和民间寻租,因为权力维持需要财政,财政需要信用,信用认可需要让民间获利。所以,西汉是极致的压制和极致寻租的融合。汉初,对平民的严刑峻法,和巨盗土豪这些吞舟之鱼,就这样奇妙地共存了下来。但是,寻租和通胀是一体。汉王朝利用寻租来给自己延年益寿,结果就是汉王朝自身的权力因寻租带来的通胀而缩水。自吕后、文景以来,弛商贾之律、令民纵得自铸钱、弛山泽之禁,制度松动越多,旧的刑徒经济越趋于消亡。与刑徒一起,在大量傅籍、以爵抵军役之下,服役人口越来越少。汉王朝权力缩水,地方权力就会回潮。寻租势力与汉王朝地方基层融合以后,深入到基层的称钱衡就失灵了。民间会重新按各地的流通情况,在四铢钱名义下铸造轻重不同的货币。仿佛回到战国时代。大家都在四铢钱名下使用不同的区域流通货币。地方自律性过强,跨区域流通就会出问题。是全民放铸,过度自由的缘故吗?倒不如说,是允许放铸,而又不能实现全面自由化的结果。是的,称钱衡一失灵,格雷欣法则又回来了。因为作为汉帝国在地方的权力机构,郡国政府也愿意看到称钱衡失灵。尽管名义上,郡国会按称钱衡的标准铸币。因为,地方必须向中央缴纳足重的新币。在放铸的大背景下,铸造的主体是民间,民间根据自己的流通习惯,铸造的新币大多不能足重。相形之下,足重新币因为稀缺,其市面价格会比实际铸造时的价格更高。换言之,地方郡国政府成了夹心饼干,一方面朝廷以及安插在各地方上的财政官吏“都内”,会严格按足重的标准收取赋税,另一方面,民间作为最大的货币供应方,却提供不了足够多的足重新币。作为对策,郡国哪怕按称钱衡标准铸造了足重新币以后,也不会投入市场流通,而是直接交给中央应付了事。表面上两不得罪,事实上加大了标准货币和民间流通劣币的差异,加大两者之间的分层与隔阂。上下进一步各行其是。在民间和基层都自愿贬值时,朝廷自己发行比民间流通还劣的新币是不可行的。本来新币是地方郡国用来应付缴税的工具,随着发行量增大,一旦超过缴税数额,多余的新币将无处可用,而迅速贬值,与民间流通劣币无异。如果仅仅价值无异也罢,但凭空多出一批劣币,相当于往市场进行又一次货币量的投放,无异于通货膨胀的加剧。等于旧币也连着一起贬值,这种通胀会使市场进一步脱离政府控制。到汉景帝时,出现了有人从苍蝇腿上抠肉,在旧币上刮铜屑再造新币的情况。文帝式的让利已经空间不大。长期的弛禁和寻租,让朝野之间的力量变得模糊,地方豪强渗透入基层权力的同时,朝中列侯何尝不变得如郡吏县官一般羸弱,只能求助于商人。至于平时维系朝廷业务,给列侯经营放贷的商人们,由于关东地区经济发达,管理更为宽松,决定了一旦关东叛乱,商人们很难不转向更符合他们利益的关东地区。所以吴楚反叛时,列侯参军,需要向富商巨贾借贷,而以往负责给权贵们放贷的“子钱家”认为成败不可知,纷纷首鼠两端,以此向汉中央敲竹杠。都说商人重利轻义,其实列侯也是如此。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汉初大幅度弛禁,建立初级的大市场后,旧时以身份绑定收益的结构,转变为按身份交易获得收益的身份等级收益制。是扭曲的权力结构,缔造扭曲的价值观念,诸侯和社会有力者唯利是图,自然水到渠成。西汉只有四个皇帝配享庙号,高文武宣。后世评价如此之高的汉文帝,西汉从官方到知识分子,几乎所有人,都会给他一个非议。“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乡曲”。他们认为,放铸引起国家力量削弱,社会混乱,从侧面彰显恢复秩序的武帝之功。事实上,在无论做什么,货币都会贬值,通胀都会存在的年代,放铸寻租,稀释诸侯王、低品位劣币所带来的,对朝廷最直接的威胁,几乎是汉王朝的最优解。所谓放铸以后,出现类似于丛林社会的乱象,与其说是过度自由,不如说汉王朝自己作为制造市场非对称性的源头,其权力无形中进行着引导。不过,官方引导货币供给、给货币定轻重这种“非对称性”的制造,相对隐性,利用权力制造非对称性,要到武帝时才露出獠牙。复活西周的悲剧汉初的困境很容易让人联想中世纪的英国。英国王室正是面临长期的内外压力,需要向豪商巨贾借款。这样一来,英国王室要么平时维持规模很小的武装力量,要么靠变卖自己控制的资产偿债。到了都铎朝,哪怕国王经常为非作歹,也无法对资产阶级形成完整的控制,最后为英国革命和光荣革命奠定了基础。汉朝是明显不能照例代入的。首先,汉王朝自身权力在场,对市场造成的“非对称性”,要远远强于英国王权。非对称性出现的原因有很多种,有客观上的,信息不对称,各地发展条件、交通情况不一样,造成同种货币进入不同空间,其价值发生改变。权力在场造成的非对称性,指的是政府掌握优势资源,通过政策导向,同种货币形成上下两套交易。这种情况下就算政府让权多,但是非对称性造就的经济结构也不会构成大市场。相反,上下一旦相通,就会制造通胀。上下相通在等级身份收益制度社会是必然出现的,因为在上者需要汲取资源,在下者需要身份凭证。这种从形成之初,通胀就根植在基因里的市场,价值是偏离的,竞争是扭曲的。所以,汉初的休养生息,离自由市场差之甚远,汉武帝只不过是让这种市场下潜伏的权力本质浮了上来。非对称性本身就是汉初走向集权的开关。虽然自爱德华一世起,英国王权也会垄断铸币,禁止社会对官方货币进行裁剪。但爱德华一世也是国会的保护者,国会既维护王权,也是社会力量得以进入体制中心的平台。更何况英国的铸币权有地方商人或贵族的参与。商人与贵族联系紧密,甚至两者身份可以互相转化。汉朝的平民买了爵位,还是平民,英国郡长或铸币官为地方势力同化,则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说汉朝在维持身份差异上进行寻租,中世纪英国已经通过身份的融合,地方势力突破到权力体系内部,所谓王权,本身就内蕴着自治权。西汉式的卖爵寻租,为自己制造了一大批能适应货币流通的贵族,相当于实现了西周在货币流通的年代的复活。然而,哪怕把汉代看作周制的复活,也是绝对意义上的悲剧,因为周制本身就是一个大号的悲剧。西汉贵族与民间的差异,是英国远不能及的鸿沟,是非对称性干预下货币不能填补的天堑,是皇权可以利用诸侯与豪强矛盾从中作梗的原因。哪怕真正配得上“真工大奸”资格的吴王刘濞,能够长时间体恤百姓,能为百姓出钱分忧,七国之乱在汉王朝面前,也不过是绝望的反抗。至于收拾其他与社会土壤脱节更严重的诸侯,包括连贵族都算不上的寻租豪强,只会更容易。毕竟,汉朝王权面对可能反抗的力量,虽然庞大,但是分散。因此,汉景帝可以允许诸侯王在七国之乱后继续自铸货币,保留最后的颜面的同时,轻而易举把获得铜山经营权的巨富邓通饿死。在原版周制,因为所有权的虚无,所有权的解释最后都归于先祖和同样虚无缥缈的共同体意志,体制内的诸侯公卿,会在惶恐中加紧对私域内的资源掠夺,进而对外互相攻伐。所以凡是周制国家,都会经过曲沃代翼、三桓之乱之类内部倾轧,内乱后朝着进一步集权的方向前进。汉制是这条路径在货币时代的复刻。权力制造的非对称性在场,同样暗示着汉帝国的诸侯臣民虽有资本可用,有利可图,但随时可以缩水蒸发,汉代的货币化同样不能带来所有权的明确。货币不能与所有权挂钩,就会与暴力挂钩,暴力就成为货币凭证。理论上,为了保护财产,任何社会的个体都会保有暴力,但这种暴力不会外扩。在突破周秦身份抑制的汉代,暴力是随着货币外扩的。表现形式就如前所述,非对称性造成上下通货分层,中间的夹心饼干向上缴纳足量货币的同时,就会向下攫取超额的财富,无论是强制下层使用贬值货币,还是明抢。因此,汉初,地方诸侯豪强,向上献费都是十分疯狂的。权力制造的非对称性影响下,利用信息不对称制造交易欺骗,以次充好,才是这种市场的交易规则。于是,包括下层百姓在内,在所有权和交易诚信双重缺失下,自己就会加入扰乱市场的行列。所以,并非自由市场制造丛林社会,是权力扭曲下的市场竞争,制造了丛林社会。更为悲剧的是,从皇帝到官僚,包括一些人品不错,并非佞臣的知识分子,都认为打击市场行为,加强控制,是具有正义性的。比起秦始皇,汉武帝虽为独夫,却远没有那么骄固打击诸侯国和算缗告缗加起来,就成为汉朝特色的“周制内乱”。汉武帝在推行算缗告缗,一定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对于市场自铸,史书不昔形容为“奸钱”。虽然我们都知道,执行算缗的酷吏就不是好人,更谈不上正义。但是汉武帝需要这种所谓的程序正义。放在现代财政的角度来看,算缗告缗造成的打击几乎可以亡国。不过,现代角度是信用的角度,汉武帝制造的信用摧毁是亡国级别的,在汉朝这种信用本来就不值钱的时代,显得没那么致命。值钱的是信用的载体,巨商豪强们。对于这些人,汉武帝的态度一直局限在局部打击,整体拉拢。算缗告缗并非对整个商人群体的打压,而是把一部分商人或豪强塞进官僚体系成为酷吏,用利益交换的办法换取他们对体系外的残酷。例如后来管理商业的东郭咸阳、孔仅、桑弘羊,都是商人子弟。以豪斗豪,以商斗商,无形中让这种正义的外衣显得更加光鲜亮丽,使汉武帝的策略执行起来阻力更小。所谓汉武帝开集权化倒车的结论有问题,在于汉初市场没那么自由,汉武帝的“倒车”也没那么狠。汉武帝塑造了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从目的来说,算缗告缗是为了保证单一货币信用在大一统王朝完成有效流通而出现的。这种有效流通,肯定不能满足于汉四铢钱那种,随着寻租增大而名存实亡的层次。事实上,文景两朝到武帝早期,为了防止偷工减料,铸币的形制一直在微调。就比如在钱币周围加廓,最早是正面加廓,后来背面也加廓,到最后内外都加廓。钱币不仅变得更重,而且难以从钱币上刮下铜屑进行私铸。“令不可磨取熔焉”。在景帝沉重打击诸侯国,武帝发动算缗告缗的护航下,汉朝换着体位玩起货币投放的试验。武帝一朝,两次发行三铢钱。发行的三铢钱的时候,鉴于民间减重泛滥,官民通货实际价值相差太大,因此官方货币有意向民间靠拢。铸造重量相对过去的四铢半两要轻一些。没想到,三铢钱使盗铸难度更低了,“有司言三铢钱轻,易奸诈”。所以,又两次废除三铢钱。在两铸两废的过程中,第一次(建元年间)发行的三铢钱,无廓,第二次(元狩年间)发行的三铢钱,有廓。最终定制的,是比四铢钱更重的五铢钱。汉武帝还专门发诏书宣布,“币轻多奸,农伤而末众,又禁兼并之涂”。刚开始,五铢钱以郡国铸造发行的。显然,货币增重也好,增加防伪标识也好,都不能从根本上断绝盗铸。随后发行的是赤侧五铢,与郡国五铢钱的比值为5:1,又名“赤仄”,指钱币周围的廓由红色的铜铸成。在一下子拉高货币品位之后,赤侧钱铸造要求大为提高,只能在京师铸造,朝廷便可以垄断良币铸造权,在不强制收回权力的情况,变相削弱了郡国的铸币权。赤侧五铢钱和郡国五铢钱相互共存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赤侧五铢价值过高,很快也发生了贬值。可见,权力可以统一权力,而无法统一货币。依靠反复提高货币品位,垄断并增大良币供给的办法,是无法打破非对称性造成的货币流通分层。汉武帝没有甘心,为了杜绝寻租可能,更利于管理,遂把地方的铸币权也收归中央,“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这次发行新五铢钱,由中央新设的上林三官专门铸造,分为钟官(主鼓铸)、技巧(主刻范)、辨铜(主原料),同时废除郡国铸币。不仅如此,郡国之前的铸钱还被强制销毁,铜料回收到三官处供新币重铸之用。三官五铢钱没有完整统一市场,民间盗铸依然在权力的缝隙中苟延残喘,但是五铢钱统一了中国历史,自此以后,不管是否打击民间私铸,五铢钱都成为历代的官方货币。五铢钱是货币增重和中央垄断铸币权的结合。三官五铢钱的重量维持在既可以流通于市场,又因重量足够,即使民间盗铸,为了不致过度减重,必须掺入足够的劣质材料,提高了盗铸成本。这是四铢半两之术的延续。不过,三官五铢取消了地方铸币的权力,也放弃了深入到基层的称钱衡,虽然集权,却降低了权力成本,更降低了过度寻租引起王朝权力缩水的风险。当然,这一切都离不开前面的铺垫。汉武帝的集权路径,正是沿袭汉初以来,对社会各种人群既打压又拉拢的宗旨。高文武宣,四个配享庙号的皇帝,恰恰是内心不确定性最强的四个汉武帝给后代王朝留下了不少遗产。比如,汉代建立了初级的财政国家。不仅在于镇压反叛时,可以通过向商人借钱,也不仅在于算赋开始,税收贡赋开始不断向货币缴纳的形式前进,更在于货币化的过程,彻底改变了国家机器的运行。为了“问钱谷”,汉文帝时期开始设立专门的治粟内史,以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斡官、铁市为下属,全面管理各种经济活动。汉朝开始,藏于各县的禁钱,改称为献费,以都内管辖。元光年间,黄河决口,汇入巨野泽,汉武帝调动数万士卒和大量民力塞河。类似这样的大灾大旱,还有四方用兵,都会伴随大量民力的迁徙。与秦朝的无偿强制性迁徙不同,汉武帝的迁民行为,都伴随实物和货币的转移。平准均输,就是用来应付民力迁徙的。均输官散于各地,根据各地供求情况,控制仓廪物资的发放,以图干预物价。对市场的干预就这样刻在每个王朝的基因里。就算后人眼中管理宽松,“保留封建”的元代,对仓库平准的控制就十分执着,并为此布置了比前朝更多的基层官吏。所以,元失于宽,与自由何关,与小政府何关?在凌驾于市场之上,还同质化的权力面前,是不是宽松,有没有分立,甚至地方是否持有暴力,有那么重要么?不过,这里还有比平准均输更重要的东西在起作用。在西汉诸帝连续大量发行货币以后,物价一路上涨。在这个货币和物资不断流入市场的过程中,由于数量增加,流通市场中的货币会贬值,物资也会贬值,唯有已经发行,停留在持有人手中的货币,会因为滞留出现相对的升值。这些持有人,可以持着这些随时间升值的存币,往返于各地,实现套利,各地物资,就这样随着商人而流动。该说不说,在如此强大的权力干预引导,如此多的货币失败试验,市场内部的规律还能把所有后果都接过来,消化下去,建立起全国性的物流。市场力量如此强大,难怪凯恩斯在《货币论》里,也指出货币具有来自市场的内生性,而非完全来自政权机构外来供给。战国到汉初那套几何级增长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因算缗告缗被摧毁。而是几何级增长的获益途径,被塞进了西汉王朝只能处理算术问题的简陋体系里,为的就是防止几何级增长的市场野性生长,通过不断与体制内力量寻租的方式,瓦解整个王朝。尽管东汉就是亡于这种解体。与其说几何级增长的交易模式被摧毁,倒不如说,汉以后,全国性的信用处于长期缺失,只有在南北朝时期,南梁大量货币使用的记载,稍可见端倪。倒不如说,全国性的信用,随着大一统的唐宋建立,才实现重建。这种信用是离不开权力引导的。所以重建信用的宋代,官营经济十分庞大。钱荒也是汉代留给后世的馈赠品。所谓钱荒,顾名思义,就是缺乏货币。更准确地讲,不是货币总量的缺乏,而是可以作为市场共识基准的货币缺乏。哪怕是铸币数量居历代之冠,而且货币质量也不错的两宋,钱荒也极为严重。一般认为,钱荒与铜铸币的销熔、外流以及窖藏有关。所以宋代一度对日本这样的吸铜大国禁运。更有意思的是,环东亚一带,宋朝周围的辽金、高丽、日本,无一例外,都是吸铜大国。有观点认为,这是因为中国铜矿产出有限,不能满足整个东亚如此多人口的交易需求。这恐怕不能完全解释钱荒的原因。以汉代为例,垄断货币发行权的京城长安,会囤积了大量的货币。物资较少,跟不上货币流动的边地,也在王朝和商人引导下,源源不断地流入货币。王畿或其他王朝指定的权力中心,会因囤积货币而物价涨得快于各地,所谓洛阳纸贵。为何会囤积货币,除了王畿对铸币权的垄断,还因为这些权力中心往往是人造的。为了巩固王畿地位,王朝会把大量消费行业和制造业中心人为迁入王畿周围,人为强化当地的生产和消费。这样,王畿和各地就在超越市场的干预下,保持着消费水平差距。消费水平差距也是钱荒的原因。尤其是财物两缺,战事频繁,十分需要财政支持的边地。远程大宗的物资转移,平准均输、漕运驿道不可能承担起。为了解决钱荒,缺乏现代技术和信用能力的古代王朝,能想到的只有加大铸币量,试图依靠数量抹平流通和消费上的差异。这种钱荒,就不仅仅是数量问题,还是概念问题。因为大量投放入市场的货币,在概念上能否为一个地区认可,不是人为意志决定的。甚至说,不是靠寻租,让当地人认可就能决定的。试想,财物两乏的边地,哪怕把大量货币砸进去,短时间就能建立起发达的产能吗?没有当地生产,仅靠砸钱,拉高的是实际消费力,还是消费数字?西汉初年多次货币试验的失败,早就提示,概念上的钱荒,铸币只会越铸越荒。如果说刘邦的一生都是鸿门宴,那么四百年大汉也是鸿门宴,这种王朝临国人如沛公赴鸿门宴的局促,是直达历朝历代的真正的市场经济是怎么建立的米赛斯用两个标准定义货币价值,一是货币的主观价值性,即货币的价值认定是以人类主观判断为起点的,一定程度是脱离客观物质世界的,这点否决了计划经济,因为计划经济视货币价值为客观世界实物,试图通过数学计算和经济规划接近这个实物。二是货币的客观交易价值,货币价值虽然为人类主观认定,对客观物质有所脱离,却没有脱离客观的交易行为,需要参与交易的人达成主观共识,这点否决了秦汉王朝操控货币价格,统治者脱离市场交易定价的行为。换言之,客观交易价值是主体间性在经济学的体现。人类主观价值会在相互交易之间产生共识,是市场秩序形成和内生货币出现的源头,也是秦汉王朝反复折腾之下,市场规律仍然起作用,而且一定程度迫使汉朝统治者为了生存而让步的关键。在以后两千多年的王朝循环中,民间市场逐渐形成一套价值共识基准,选择某种以前的官方货币作为良币,又称基准钱,如明清时候的宋钱,就是地方资产积累的标准。地方的价值共识,则受当地的流动性、生产能力、交易规模共同影响。这种共识理论上可以超越地方权力的支配范围。如阔落钱、字大鸟之类私铸币的流通远远超出日本大名的控制范围,更有甚者,银币成为16世纪以后中国、朝鲜、西日本一带的硬通货,成为跨国结算工具。基于跨权力价值共识形成的货币,随之形成的是匹配这套货币的“支付共同体”。即使在传统认知上相互隔绝,以村为单位进行交易的小农社会,由于社会发展,跨区域进行农作物出售、农具和种子购买的需求也会逐渐增大。这些跨区域交易,显然离不开价值尺度的统一化,跨区域单一货币的到来只是时间问题。因而,哪怕没有官方权力强制性指令,不同地方使用货币逐渐趋同,统一信用逐渐形成,是必然的。在趋同的过程中,农作物由于具备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所以农村交易中,商品供应的充裕或紧张,会出现周期波动,往往以年为算。供求不平衡为商人们提供了套利的机会。因此,就会出现在供应紧张时放贷、租借,充裕时囤积货品的商业组织,这就是所谓的支付共同体。这些共同体,是服务于货币流通的,往往是非官方的商业组织,因为某种私铸币更适合他们套利,而自主使用这些货币支付,促使私铸币的信用随着支付范围推广开来。更进一步,支付共同体还会把该地小农的作物集中起来进行统购,再转运到其他地方批发,以承担单个单个小农跨地区贩卖的成本。这时候,货币层面的共同体与地方共同体形成关联。这是哈耶克自发秩序理论的一个基础。当然,套利的结果是双向的。进行跨区域转运的商人,固然加大了不同地区之间的流通,但他们也会为了本地区的利益最大化,搞起小范围内的重商保护,限制市场共识的进一步统一。这是地方自律性的全部意义。随着交易行为的进一步铺盖,小农越是频繁进行交易,本地市场自身就会去除本地的自律性。因为交易越频繁,支付所需要的货币数量,越超出实际在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这时候,记账之类概念上的支付手段就越得到普及,而信用,就是从最基本的赊账、记账上繁衍的。对于上升到概念而非实物手交层面的交易,就必须有概念层面的东西进行保障。比如法律。不同地区自律性和货币关系的差异西欧进化出更为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其萌芽在于价值共识更为统一。这里的价值共识并非纯货币层面,还包含了法律等概念的共识。所谓私产权意识,其实是作为实际利益的私产和概念层面上权利意识的统一。自古希腊时代起,欧洲人对货币概念就产生了两种明显的分野。支持把货币作为工具的柏拉图和把货币作为贵品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贵金属才可以称之为货币。是货币材质决定了东西方走向的差异吗?其实,金本位作为国际货币交易达成共识的体现,这是非常晚近的制度。欧洲人也长时间经历货币量供应严重不足的困境。在西方,长时间的金银铜三货并行下,大量的交易支付依然只能依靠记账,而不是手交货币。客观条件造成的钱荒,并非东亚,是全世界都存在的。然而,在通货数量不足的情况下,仍然通过记账之类交易方式建立初级信用,本身就证明西方世界货币价值共识的强大。专横于垄断如拜占庭,货币价值跳水次数也不多,发行的索勒德斯能长期保持其价值,成为地中海世界的硬通货。还是那句话,使用什么货币,让货币怎么运行,是权力结构的反映。权力的统一追求中心化,而货币价值的统一,却往往跟随权力的去中心化。这才是汉武帝终其一生也达不到的彼岸。横亘四百年的苍凉有些历史观点,可以洋洋洒洒,把上起周代,下达三国,这近千年的漫漫长路,总结为受地域气候决定性格的华夏民族,肩负某种使命的结果。我恐怕还没到达理解这种结论的层次。举例说某种信仰的植入,如何从政治到社会影响某片土地的秩序,很可能是,某片土地本身就迎合某种信仰。如果说欧洲人建立起所谓的“奥古斯丁秩序”,是奥古斯丁之类的哲学家建立,或者从外部世界引入的吗?倒不如说,是去中心化权力的环境下,希腊人和以后的欧洲人,在个体权利方面的意识会更敏感。毕竟从政治神学来说,比起外来者,载体和受体是更值得关注的。在古代世界的环境下,政治手段和经济市场,是无法为个体权利提供足够保障的。权利的保障需要为权利提供确定性,在现实世界无法提供确定性的情况下,就需要信仰。所以欧洲人不仅接受了诞生自近东,厌世的诺斯替主义,更接受了既厌世又提供确定性信仰的奥古斯丁。确定性的焦虑对于汉武帝来说,只多不少。跟迷信术士方药的秦始皇相比,汉武帝在几次求长生不老未遂后,就不相信这套装神弄鬼的伎俩了。汉武帝通过巫蛊之乱,还有几千条人命,表达了他的怀疑。他的残暴,他洞悉不确定性的聪慧,和他自以为是的正义观,是一体的。他试图建立一个能为他提供确定性的统治秩序,试图完成一个外圣内王,上可比肩三皇五帝和周文王的理想。在这个完成理想的过程中,数以千万计的人命变为了成本,与之相比,算缗告缗对货币经济的摧毁,都是小巫见大巫。他的正义观欺骗他自己,这是建立一个万民安定的乐土所必须的,他仍然是爱人民的,就如他发现不存在不老药之后,不愿意承认的态度。“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就是对他最好的写照。对不确定性的惶恐更是贯穿汉文帝的一生。这位令民放铸,与民让利,又让大汉延年益寿的皇帝,与其说是聪慧,倒不如说是“恐事之不终”这种不确定性带来的谨慎,让他几十年如一日地如履薄冰,最终没有步入差池。西汉初年诸帝的聪明和谨慎,可能是刘邦这个布衣天子草创王朝开始,就遗传下来的。从周到秦,所有帝王的确定性都由权力支撑,权力能为所有客观世界的需求提供确定性,能提供一个时代技术条件能满足的所有客观物质,唯独不能为信仰和死后世界之类,活人无力感知的领域,提供确定性。理论上说,越深切体会权力提供客观世界确定性的好处,就越深切焦虑权力不可及的主观世界的不确定性。然而刘邦以前,所以帝王都口含天宪,他们从小就被灌输一套沿袭自萨满时代的教条。在巫王时代,巫王相信自己可以通天,可以手搓能量球,以此作为自己信仰的凭证。到了周代,巫王传统衰落,天命成了新的通天之术,然后是不老之药。只是,被写成文字的天命之言,被制成药丸的不老之术,真能透过确定的文字和药丸抵达不确定的世界吗?三解先生的另一本大作《汉瓦》里,刘邦是最丰满的人物。论行兵布阵,洞悉人情,刘邦都是天才。但他不是项羽韩信那样的天才,项韩是带有桀骜的天才,项王桀骜而树敌甚广,韩王桀骜而不向权力妥协,最终都招致了灭亡。刘邦一直在避免树敌,一直在妥协,这种谨小慎微为大汉王朝的长寿奠定了基调,也见证了一个自小好立志、好为人上的天才,如何将理想出卖,沦为权力动物的过程。正因为刘邦也是天才,也曾有理想。如果越一元化的权力,真的会带来越空虚的精神体验,建立一个权力最终一元化的辽阔大帝国,对他来说,很可能是一个悲剧。他也许在非常空虚的精神状态,走向生命的尽头。“大丈夫生当乱世,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只是,建立一个四百年大帝国的不世之功,能解决汉高祖的精神空虚吗?都说二十四史为帝王书,我们真的了解这些帝王吗?尝试去了解这些帝王的内心,是圣母心发作吗?在我看来,西汉诸帝,好楚风,好儒学,对素未谋面的楚制和圣王制度如此景仰的情况下,尚且如此空虚,我们尚且难以了解。那么,我们如何去体会,两千多年前,与这些帝王接受同一套理论,甚至有所不及的人们,是如何生活和思考的,我们应不应该擅自定义他们的使命?孔明先生,汉朝先帝的悲凉,只怕比你更甚欢迎关注文史宴专业之中最通俗,通俗之中最专业熟悉历史陌生化,陌生历史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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